2014年11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正式受理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铝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促使企业重整经营,经报请人民法院同意,现对外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郑铝公司的前身是郑州市中原铝厂,始建于1996年,2001年企业改制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地面积73,190.77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5,360.98平方米。现有铸轧、冷轧、热轧4个车间共11条生产线。郑铝公司注册资本198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0号;法定代表人:李丛福;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铝产品加工销售;冶金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及转让;进出口贸易。
二、招募方式
本次重整经报请人民法院同意,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进投资者,投资者可通过受让公司资产包或受让公司生产经营等方式取得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受让款用于剥离企业原债务。
三、投资者条件
1、经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铝产品加工或关联企业优先;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盈利。
四、对投资人的要求
投资者可根据重整企业的现况,制作包括对受让公司资产包的报价、重整后企业的生产经营、职工安置、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的解决等重整方案,由管理人、郑铝公司管理层和债权人委员会对投资人的重整方案进行评议,并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五、联系方式
报名参与者,请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贺春科 魏东巍 许亚立
联系电话:0371-67510621
监督单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