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甘肃张家川县中学初三学生杨某上周末曾发表微博,质疑当地一名男子坠楼案有内情。据警方通报,这名男子于12日早晨被发现死亡,家属拒绝配合尸检,警方强制尸检后认定死者系高处坠下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警方称,死者家属坚持死者是被人殴打致死并抛尸,还在网络散布不实消息。而杨某上周六连发两条微博,认为死者死于他杀,并质疑警方不作为。
次日,杨某又发一条微博称,案发地点钻石国际KTV的法人代表是当地法院副院长苏建。但法院前天回复称,该院没有叫苏建的副院长,KTV法人代表是法院一名干警苏建忠的妻子。
张家川县公安局前天夜间发布通报称,已对案件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六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等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即杨某)依法刑拘。
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本月初出台关于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达到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即可构成诽谤罪。但《京华时报》记者称,杨某与案件相关的三条微博转发量均未超过500次。网民还指出,寻衅滋事罪并不存在转发500次的规定。
这条新闻昨天引发网络舆论哗然,杨某被封为“‘500转’后被刑拘第一人”,不少网民批评当局做法矫枉过正,令人人唯恐因言获罪。还有网民反问当局:“连质疑都不行了?连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也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