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风格
首页>>资讯>>正文

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http://www.al27.com    2009-01-07    来源:企惠通资讯    作者:小企
已阅读 1560 

为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规范管理,防微杜渐,特制订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一、“五严禁”
1、严禁截留现金货款,违者处以2~5倍罚款并除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私自向客户借钱,违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除名。
3、严禁私自倒货,违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除名,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严禁在驻点期间赌博,违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主管处2倍以上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予以辞退或除名。
5、严禁酗酒,违者处以300-1000元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予以辞退或除名。

二、“四做到”
1、做到保守机密,不向客户及竞争对手透露价格等机密。
2、做到通讯畅通,不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销日程,不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司物品。

三、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的等级、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业务人员或采购主管。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销售渠道和采购渠道内容,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时要及时、准确、全面。
3、 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 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上交到驻点或金属公司
5、 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驻点或金属公司

(三)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拟定《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购销合同》。

(四)采购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客户货款,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采购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业务人员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个人采购台帐,并每月与原料科进行对帐。

(五)资金回笼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要确保客户预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订单注明的金额如期汇到分公司帐户。
2、业务人员要确保产品发出后货款按合同约定回笼到分公司。
3、业务人员拿到客户汇票后,要仔细检查,防止出现错票和假票,防范其风险;
4、 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货款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业务人员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个人销售台帐,并每月与公司进行对帐。
(六)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四、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一)日常管理:

1、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以上领导批准。
2、每天根据值日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
3、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4、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5、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6、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7、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六、其它规定
1、以上规范若有违反,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罚。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

将本文转发至:
更多
检索信息:业务操作
铝业联盟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铝业联盟(www.al27.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铝业联盟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铝业联盟,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④本站所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凭此入市,风险自担。

相关信息

发 表 评 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名博欣赏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相关法律|联系方式|广告服务|虚位纳贤|免责声明
客服电话:13663800879客户服务:kf@al27.com 投诉信箱:ts@al27.com
Copyright © 2016 al27.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铝业联盟
铝业联盟 盟连天下      豫ICP备1601495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