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 年 10 月 9 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有效表决人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下述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发布停牌公告。
公司正积极与各相关方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资产规模较大,流程较为复杂,预计公司股票在短期内无法复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同时,董事会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